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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23:12 股吧网页版
吉电股份: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公司规范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议案 34 项,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
报告、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4 年度融资计划、投资计划、中期分红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补流、2024 年一季度报告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三)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

(四)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五)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事项。

(六)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

(七)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事项。

(八)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

二、2024 年工作回顾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对公司经营决策机制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督关联交易方面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4.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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