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4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3900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 1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428,371.85万元(2021年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4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4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24,677.94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11,460.85 万元、14,765.04 万元和 47,807.93 万元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等级为
A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东方金诚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同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主体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对外公布。如发行主体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东方金诚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主体提供相关资料。
三、由于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在建工程大量投入导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升高,财务费用升高,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98%、74.74%、79.86%和77.44%。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会使发行人有较大的财务负担,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39、0.56、0.52和0.65,速动比率分别为0.38、0.55、0.51和0.64,流动比率与速动比例均呈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较快,同时货币资金大幅下降导致流动负债增长快于流动资产。若流动性指标继续有所波动,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近一期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为获得借款而发生的抵、质押资产及受限货币资金的价值为 53.67 亿元,占发行人当期总资产的 8.48%。发行人受限资产数额较大,主要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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