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5-046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333号湘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566,51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3,12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403,390,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16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2,61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2,61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5%。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57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1,7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82%;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2%;弃权1,7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27%。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31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42,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09%;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2%;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名称:李若晨、师溢钒;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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