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1998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 公司于 1998 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
[1998]95 号文批准,由安徽国风注塑总厂独 [1998]95 号文批准,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组建设
家发起,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 立。
公司。 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
第一章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 705045831J。
40100705045831J。
总则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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