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曙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曙光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私德不修;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贪婪腐化、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获取酒类经销权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曙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曙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报道:
1月10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曙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曙光更为人所熟知的是他的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的身份。
公开资料显示,李曙光,重庆人,1962年1月生,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李曙光198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办主任,四川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总经济师、副主任。
李曙光于2017年3月接任唐桥,出任五粮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五粮液由此进入“李曙光时代”。
在2022年1月15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李曙光被任命为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来源:澎湃新闻、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