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5 17:53:03 股吧网页版
五粮液: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6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提升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结合行业及市场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体系,合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
(三)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工作中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协同参与市值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全力支持与配合。

第五条 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
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 董事长主要职责包括: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
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协同负责舆情管理的部门进行研判和评估,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协同并参与提升公
司市值的各项工作,参与制定及审议市值管理相关策略及股价下跌时的应对举措;积极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在董事会秘书带领下做好
市值管理具体工作,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升公司
透明度;密切关注各类市场传闻,在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波动情形时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
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出现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公司
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实时监控公司市值、市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