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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19:29:13 股吧网页版
冀东装备: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是补充披露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 363.84 万元的关联交易和对“2024 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
552.76 万元,公司 2024 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所作的补充披露。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4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5-43)。根据河北证监局相关监管要求,现将公司与盾石机械的关联交易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陆

注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大庆道 1 号

注册资本:2551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45440270K

经营范围: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水泥机械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许可项目除外)、电子产品的维修、调试;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大型货物装卸;大型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盾石机械资产总额为 80994.56 万元,
净资产-19334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盾石机械资产总额为 83690.37 万元,
净资产-19334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未经审计)
盾石机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的子公司,盾石机械的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于 2024 年与关联方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 363.84 万
元的关联交易的补充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双方协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与盾石机械就以往年度
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违约交货签订协议书,对盾石机械违约扣款共计363.84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张建锋先生、司国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
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5-46)

2025 年 12 月 19 日,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与盾石机械就以往年度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因盾石机械违约交货,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书,对盾石机械违约扣款共计 363.84 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以往年度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公司与盾石机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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