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1998 年 4 月 10 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
办公室冀股办〔1998〕13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20070071264XQ。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五千万股,于 1998 年 8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Tangshan Jidong Equipment Engineer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唐山曹妃甸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063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亿二千七百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以技术为动力,以质量为中心,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共赢的营销体系和供应商体系,实施技术开发战略和人才开发战略,推动产品制造向产品创造转型,
制造型模式向服务型模式转型,成为提供工程建设系统解决方案的系统集成商和服务提供商,确保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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