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简称“本集团”)是一
家在湖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8)中油劳 279 号
文、湖北省体改委鄂体改〔1998〕142 号文批准,由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以下简称“江汉石油管理局”)以募集方式独家发起设立,并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77402,2016 年 10 月,取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1956260E。
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 5 号。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股本总数 20,000 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
有 15,000 万股,社会公众持有 5,000 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2001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0 年度末总股本 20,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8,000 万股,转增后的本公司注
册资本为 28,000 万元。
2003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2 年度末总股本 28,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1 股,共计送股 2,800 万股,送股后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0,800
万元。
2009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8 年度末总股本 30,800 万股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9,240 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
资本增至人民币 40,040 万元。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
偿划转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977 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钻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780 号)及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
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本公司于 2014 年及 2015 年进行了发行收购重组。2014 年 12
月,江汉石油管理局持有本公司 67.5%的股权(27,027 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石
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2015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向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972.13 万
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由 40,040 万股增加至 46,012.13 万股,中国石化集团持
有 27,027 万股,持股比例由 67.5%下降为 58.74%。2015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完成
对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
2016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5 年度末总股本 46,012.13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3,803.639 万股,转增后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59,815.769 万元。
2017 年公司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内部业务重组,将全资子公司中石化
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荆州市世纪派创石油机械检测有限公司 100%股权、四
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65%股权、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15%股
权、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4.4%股权、武汉市江汉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15%股
权、珠海京楚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1.25%股权以及沙市钢管厂、研究院、第三机
械厂、第三机械厂潜江制造厂 4 家分公司划转至本集团母公司,将本集团母公司下
的武汉江钻制造厂、江钻分公司 2 家分公司注入全资子公司江钻国际贸易(武汉)
有限公司。重组后,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更名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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