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8:57:08 股吧网页版
*ST高鸿: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6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增资事项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下属公司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昌创投”)拟以人民币 3,900 万元认购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行智芯”)新增注册资本 1,413.04 万元、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科”)拟以人民币 2,600 万元认购鸿行智芯新增注册资本 942.03 万元,本次公司下属公司鸿昌创投、高鸿数科合计增资金额 6,500 万元。鸿行智芯股东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汽车”)、南京江宁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宁经开区”)、青岛初芯海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初芯基金”)、广州芯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芯楹”)将一并参与增资认购。本次增资交易完成后,鸿行智芯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733.12 万元,公司下属公司鸿昌创投、高鸿数科对其持股比例合计为 34.05%。鸿行智芯公司仍为公司并表企业。

2.受让事项

因股东广州芯楹因自身资金问题无法完成鸿行智芯公司的增资实缴,经与各股东方充分沟通协商后,同意高鸿数科以 67 万元受让广州芯楹届时持有鸿行智芯的 3.77%股权(注册资本共计 405.04 万元,其中实缴 67 万元),受让价格为广州芯楹已实缴的金额 67 万元,各方在签署增资协议的同时高鸿数科与广州芯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广州芯楹未实缴部分(即本次增资认购的 338.04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款 933 万元由高鸿数科继续完成实缴。

在前述交易全部完成后,本次公司下属公司鸿昌创投、高鸿数科合计投资金额 7,500万元,对鸿行智芯公司的持股比例合计 37.83%。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
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公司对外投资(含本次投资)涉及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故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对外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案

根据车联网芯片业务及鸿行智芯公司发展需要,鸿行智芯公司拟启动增资,除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南京鸿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鸿芯”)不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外,其他股东均参与增资认购,根据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鸿昌(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拟对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鸿行智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合佳评报字[2025]第 058 号)增资价格为确定为 2.76 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鸿行智芯注册资本增加至 10,733.12 万元。

与此同时,因股东广州芯楹因自身资金问题无法完成鸿行智芯公司的增资实缴,经与各股东方充分沟通协商后,同意高鸿数科以 67 万元受让广州芯楹届时持有鸿行智芯
的 3.77%股权(注册资本共计 405.04 万元,其中实缴 67 万元),受让价格为广州芯楹
已实缴的金额 67 万元,各方在签署增资协议的同时高鸿数科与广州芯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广州芯楹未实缴部分(即本次增资认购的 338.04 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款 933万元由高鸿数科继续完成实缴。

本次增资以及股权受让为公司下属公司鸿昌创投、高鸿数科以现金出资,为自有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及股权受让前后鸿行智芯的股权结构

本次变动

序 本次变动前 增资认缴 股权转让注 股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