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深旭泰核字[2025]012 号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Xuta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General Partnership)
地址:深圳福田区滨河大道 9003 号湖北大厦 29 南 B 电话: 0755-2770980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3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涉 及 财 务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存 款 、 贷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专 项 说 明
深旭泰核字[2025] 012 号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发了深旭泰审字[2025]180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的规定,就高鸿股份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高鸿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高鸿股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高鸿股份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高鸿股份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高鸿股份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谭旭明
中国 ?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娟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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