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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2:17:15 股吧网页版
承德露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16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容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员工培训力度及信息化管理,保障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露露(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饮料生产;

廊坊露露饮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饮料生产(已注销);

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饮料生产;

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饮料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 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三会”法人治理结构。为保证“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 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公司“三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 序。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向 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各高级管理人员 各司其职,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发展战略

作为中国植物蛋白饮料行业开创者,公司坚持以“领潮植物饮品发 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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