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剑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露露”)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依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密切配合,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 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的相关会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加董事会会 次数
会次数 数 议
黄剑锋 9 2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 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没有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第八届董事会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同意了候选人的提名,并形成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等3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与管理。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制度执行情况,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先后赴杭州、公司上板城厂区、品牌运营中心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与其他独立董事参与现场、网络通讯会议 13 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4、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4 年度,本人不断学习理解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则、最新政策法规,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和规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尽到了一名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