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5-32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系其个人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 13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行为,该等 13 名激励对象均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是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交易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获知其拟激励对象的身份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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