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21100012 号-4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的审计报告(报告编
号: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21100012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稀土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中国稀土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国稀土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中国稀土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稀土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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