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西化工”)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与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通过将二氟甲烷产品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产用作原料用途外,全部委托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可有效解决公司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二氟甲烷产品的同业竞争事项,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公开承诺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宿玉海 黄杰刚李相杰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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