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杰刚)
2024年9月27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本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杰刚先生:男,汉族,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岛乾泽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青岛乾合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青岛晟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现将本人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本人按时出席主持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管理审计报告、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发挥自己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审阅议案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及时提交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确保按照监管规则要求规范运作。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发表独立判断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展开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 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界媒体关于公司的新闻报道及舆情信息,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 9 月底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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