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辉玉-离任)
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部分专门委员会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辉玉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现为山东
誉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兼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2024 年 10 月,担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任
职期间所有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8 次,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现将本人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公司下一步发展规划,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内容,对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本人均
按时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会换届期间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向董事会及时提交议案,确保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调整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董事、高管的薪酬,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均按时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拟与关联人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等,审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关联交易具体议案内容,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两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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