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9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6.13 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44.13 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50.26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09.27%。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72.33 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5)鄂 0503 民初 3877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鄂 0503 民初
3877 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武农商宜昌分行")
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公司”)
原告武农商宜昌分行与被告启迪环境、合加新能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
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1、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偿还截止 2025 年 11 月 9 日的借款本金 125,975,859.64 元、
罚息 3,223,417.27 元;并支付以 125,975,859.64 元为计算基数,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6.675%的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
2、被告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43,804 元,由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启迪合加新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50.26 亿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9.27%,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
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我方当事 与我方当事人
人名称 我方地位 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号 案由 相关的诉讼标
的额(万元)
河南河度建筑工程有限公 (2025)豫 1329 民初 5710 号、
司、江苏苏商建设集团有限 (2025)豫 1329 民初 5712 号、
公司、江苏沭工建设有限公 (2025)湘 3122 民初 205 号、
司、四川鼎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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