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修订《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第十一届监事
会及监事需持续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持续履行监督职责。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决议生效之时起,公司监事会立即取消,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动免除,此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岗位,以此确保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平稳有序推进,保障公司运营管理的连贯性与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说明:(1)公司章程原条款删除内容或条款部分,用“ab”标示,修改后条款新增内容或条款部分,用“ab”标示;(2)依据法律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关条款中“股东大会”对应修订为“股东会”,“监事会”“监事”以及相关条款对应删除;(3)以原条款条目和修改后条款条目对应为对照标准,修改对照表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规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益,规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于
于 1993 年 3 月 26 日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1993 年 3 月 26 日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
会(鄂改[1993]30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 改[1993]30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式设立,并于 1993 年 10 月 11 日在湖北省宜昌市 并于 1993 年 10 月 11 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工商行政管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注册登记机关现注册登记机关变更为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79120511T。 91420000179120511T。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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