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划转暨诉讼进展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近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原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启迪生态”)股
东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发生变更,浙江启迪生态控股股东由公司变更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
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保基金”)。经向人保基金询问,确认原由公司持有的浙江启迪生态 93.419%股权已由北京金融法院裁定司法划转给人保基金。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诉讼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与人保基金、西藏浦华景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富元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启迪瑞东生态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以现金 13 亿元收购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100%股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披
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关于公司拟收购关联方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等相关公告)。根据协议,公司应支付人保基金的股权转让款项为 84,101.87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浦华环保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因公司未能及时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人保基金于 2022 年 7 月向北京金融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根据与人保基金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其支付剩余股
权转让款 47,101.87 万元并依据协议约定向人保远望支付因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而产生的
违约金。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收到《民事判决书》((2023)京民终 1099 号)及《执行通知
书》((2024)京 74 执 1301 号),人保基金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公司持有的
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及浙江启迪 93.4190%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3、人保基金依据《执行通知书》((2024)京 74 执 1301 号)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午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1 日上午 10 时对浙江启迪 93.4190%股权进行公
开拍卖。该项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
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4、近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原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股东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发生变更,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启迪生态 93.419%股权已变更至人保基金名下。经公司向人保基金询问,人保基金向公司转发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京 74 执1301 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基金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尚哗),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尚哗)。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基金与启迪环境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京民终 1099 号
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效力,人保基金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启迪环境持有的浙江启迪生态 93.4190%的股权(出资额 93,419 万元)。申请执行人人保基金向本院申请拍卖已冻结的上述股权。本院对上述股
权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组织了首次
司法拍卖,首次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首次拍卖保留价为 48,957.232868 万元。现申请执行人人保基金向本院申请以上述股权的首次拍卖保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