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和
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2-00777 号)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2-00778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1、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如附注十五(二)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涉及工程项目的应付款项
48,125.95 万元,我们虽然实施了抽查项目协议、施工合同、结算单、走访观察项目现场等审计程序,但因相关项目涉及诉讼的影响,我们无法执行函证、访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确定相关应付款项及相关科目的准确性。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涉及工程项目的应付款项 48,125.95 万元,我们虽然
实施了抽查项目协议、施工合同、结算单、走访观察项目现场等审计程序,但因相关项目涉及诉讼的影响,我们无法执行函证、访谈等必要的审计程序确定相关应付款项及相关科目的
准确性。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营业外支出”等报表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的,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发表保留意见。
(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1、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
启迪环境部分与工程相关的应付账款由于诉讼影响,相关供应商不配合,公司无法完成对账工作。
2、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 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虽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者多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的,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
启迪环境部分与工程相关的应付账款由于诉讼影响,相关供应商不配合,公司无法完成对账工作。启迪环境的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且如实反映在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启迪环境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对公司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所存在的诉讼风险对公司内部控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结论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公司后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事项后认为: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和意见,并将继续关注、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争取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保留事项及其影响。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财务方面
公司金融债务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应对银行短期贷款续期及金融诉讼问题,策略上以“稳负债、控风险”为目标,主要措施包括:
1.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依托债委会机制发挥作用,做好债委会主要银行及相关流贷银行的沟通协调工作,不增加原有担保增信的基础上,避免到期大额压降本金,尽最大努力维持现有债务实现平稳续展期;
2.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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