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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9:25:13 股吧网页版
太钢不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4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应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
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4 名。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王东升先生及张其生先生等 10 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王东升先生及张其生先生等 4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详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的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

吴小弟先生:男,56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热轧厂厂长、厚板部部长、制造管理部部长,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简称“武钢有限”)总经理,宝钢股份党委常委兼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宝钢股份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吴小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公告日,吴小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小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李华先生:男,53 岁,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太钢集团党委副书
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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