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说明
1.条款仅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条款仅涉及将“或”调整为“或者”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阿拉伯数字替换成大写中文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格中加粗文字为修订或新增、删除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公司规范意见》成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改 司 经 湖 北 省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鄂 改
[1993]1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湖 [1993]1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号:420000000037063。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27175092XR。
1996 年公司按照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 1996 年公司按照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
文“关于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 文“关于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知”,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 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
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新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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