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5-
01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吕建中先生、吴凯先生、郭永生先生、董郭静女士、肖敏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崔博先生、独立董事王绍佳先生、钱传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丁晓殊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钱传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总经理吴凯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
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23,565.29 元,截至 2024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85,813,201.61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15,817,883.21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123,546,441.89 元,截至 2024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39,364,325.10 元。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2912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即未弥补亏损)总额为-585,813,201.61 元,实收股本 641,670,201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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