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钱传海)
本人钱传海,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钱传海,男,1986年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2003年9月-2007年6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2007年9月-2010年6月,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年10月-2012年7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2年7月-2015年7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陕西分院会计;2015年7月-2016年7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在上市公司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应出席会议9次,实际出席会议(现场/通讯方式)9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次数0次。公司全年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4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次数0次。在2024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认真、细致地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钱传海 9 2 7 0 0 否 4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发表意见的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本人在武汉现场查阅并了解2023年年报以及2024年一季报相关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新一年的业务拓展情况。在会前本人认真审核议案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委员会需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9个议案表示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本人认真审核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
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对新任签字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进行审核,同意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此外,对于半年度报告的相关编制情况进行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