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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13:12 股吧网页版
神雾节能: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子公司的舆情及相关处置工作负主要责任,
根据舆情报告流程向舆情管理小组上报舆情,并配合实施各项舆情处理措施及相关工作。

第六条 舆情管理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对舆情
的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舆情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负责做好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与各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汇报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管理小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采集和监控与资本市场相关的舆情信息、负责对媒体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配合开展工作。

第八条 公司信息采集部门应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社情,并及时上报舆情管理小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作为舆情管理的配合方,应积极配合信息采集
部门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向信息采集部门通报内部治理、日常经营、合规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舆情,并根据需要配合落实舆情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职责。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发声和回应,保持真诚沟通。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各方关于舆情相关的疑问、疑虑,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系统运作、有效化解。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以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并联合相关方系统运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切实化解负面舆情,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公平公正、客观中立。公司在处理舆情事件时,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涉及的各方,不因其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袒,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公平性。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并报送至信息采集部门,信息采集部门根据舆情性质及时上报舆情管理小组;

(二)舆情管理小组在知悉相关情况后,确定相关事件的决策及实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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