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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17:56:57 股吧网页版
岳阳兴长: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2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信贷、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承诺具有签署、履行该协议的权利与授权。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财务公司分支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
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高卫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交易。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92907C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程忠

注册资本:18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2.74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91.08 亿元;2024 年实现利息净收入 24.87 亿元,实现税后
净利润 22.04 亿元。

主要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51%股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9%股份。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6667972471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7 号恒融大厦 3 号楼 14-15 层

负责人:刘亚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存放同业款项10.03
亿元;2024 年实现利息净收入 0.89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0.91 亿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财务公司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贷款、票据贴现和承兑、信用证、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业务服务: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利率确定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2、贷款业务服务: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需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贷款利率,且不高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

3、票据贴现和承兑、信用证、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由双方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收取的费用标准或利率不高于境内同期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或利率。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

(一)服务原则

1、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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