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
为拓展销售渠道,扩大产品品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淮动力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DNA”或“被许可方”)拟与 Husqvarna AB (publ)(以下简称“富世华”或“许可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向富世华购买北美地区(美国和加拿大)的相关品牌使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JDNA 经营规模及预期许可费金额,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双方介绍
1、许可方
公司名称:Husqvarna AB(publ)
注册地址:瑞典,SE-561 82 Huskvarna
公司注册号:556000-5331
主营业务:林业、公园和园艺设备,建筑机械产品。
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2、被许可方
公司名称:江淮动力美国有限公司(JDNA)
注册地址:美国,926 E FRANCIS ST ONTARIO, CA91761-5630
公司注册号:61-1533364
主营业务:发电机组、清洗机、扫雪机等产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本次许可商标指HUSQVARNA商标及相关商标、标记、徽标、设计、颜色和产品商业外观;许可产品指压力清洗机、压力清洗机配件、汽油动力便携式发电机、垃圾泵、原木劈裂机、树桩粉碎机和削片机;商标许可为独家的不可转让的许可使用权,许可区域包括美国和加拿大。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许可的授予和范围、权利的转让
许可方特此授予被许可方独家的、不可转让的许可使用权,仅用于协议中规定的区域内许可销售渠道中许可产品的设计、制造、营销、分销和销售。
被许可方可以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再许可给被许可方的附属公司或供应商,其唯一目的是开发和/或制造许可产品,和/或再许可给被许可方的分销商,其唯一目的是使此类分销商能够在区域内许可的销售渠道中营销、分销和销售许可产品。
2、许可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被许可方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拥有继续延长协议至2029年12月31日的选择权。
3、许可使用费
对于协议授予的权利,被许可方应每年向许可方支付以下净销售额百分比或最低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以较高者为准。
对于特定的许可销售渠道的销售额,2025年至2028年的特许权使用费(%)为5%,2029年及以后为7%;其他允许的销售渠道的销售额适用7%的特许权使用费。
2025年最低特许权使用费100万美元、2026年最低特许权使用费250万美元,2027-2029年度如协议继续延长,年度最低特许权使用费保持250万美元。
4、许可使用费支付
特许权使用费按季支付,在许可方开具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如逾期付款,许可方有权要求按照当前1个月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加百分之五(5%)的利息支付任何未付款项。
5、协议保证及赔偿和保险
被许可方保证其拥有根据本协议设计、制造、采购、推广、销售、分销和服务优质许可产品的权力和能力。被许可方保证许可产品(包括其每个组件)及其使用的所有营销材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也不会以其他方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第三方权利。相关赔偿和保险条款将根据协议执行。
6、担保
JDNA 同意以自有的美国不动产(价值共超过 400 万美元)作为履约担保。在
协议有效期内,JDNA 应每年提供上述不动产的价值评估证明。
7、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应根据瑞典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选择条款。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规则提交仲裁并最终裁决。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地点应为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语言应为英语。
许可方始终有权根据对许可商标或许可方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未经授权使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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