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节 总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节 人员构成 第二节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责。 任委员职责。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由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由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
材料,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节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五节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八条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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