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5-05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
计未分配利润-1,457,540,903.34 元,公积金 2,027,334,743.67
元 , 其 中 盈 余 公 积 69,030,441.17 元 、 资 本 公 积
1,958,304,301.5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依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69,030,441.17 元、资本公积 1,388,510,462.17 元,两项合计1,457,540,903.34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 2024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母公司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累计亏损主要来源于造纸业务存续期间累计亏损。公司现已关停造纸业务,聚焦发展数据中心业务,积极开拓市场、降本增效,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和长效分红基础。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仅为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内部结构调整,不影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总额,亦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量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 0 万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569,793,839.33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0 元。
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公司拟使用公积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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