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程序,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和执行力,保证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总裁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事范围。
(1)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及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形成决议提请董事局审批;
(2)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及融资计划;
(3)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局决议;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并在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局审批;
(5)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若相关事项属于董事局权限范围,在形成总裁办公会决定后还须提请董事局审批;如属重大或重要事项,在总裁办公会审议前,总裁还须充分听取董事局主席意见或建议;审议决策未达到应披露标准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如下:
①审议决定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内,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②审议决定单项投资及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内,该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③审议决定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内;
④审议决定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内;
⑤审议决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内;
⑥审议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以内。
⑦审议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三十万元以内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过 0.5%的交易。
(6)审议职工利益和福利事项,在审议前,总裁须听取董事局主席意见或建议;
(7)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在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局审批;
(8)审议公司除公司治理制度以外的基本管理制度,并在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局审批;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9)聘任或解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研究确定或调整派驻子单位董事、经营班子人选,并在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局主席办公会审批;
(10)决定除公司董事、高管以外员工的薪酬体系与标准;
(11)讨论通过需向董事局汇报的报告、提案等;
(12)召开扩大会议,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13)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
(14)总裁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15)公司章程、董事局、董事局主席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的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的组成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局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总裁或其委托人还可决定相关部门或子单位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 董事局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出席会议。
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裁办公会扩大会议,相关部门和子单位负责人等列席。听取、检查公司各部门和子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的召开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总裁或其他人召集和主持。总裁办公会须过半数组成人员出席方可召开。若出席人数少于半数组成人员,则会议召开及所做决定均无效。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特殊情况可另行调整。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遇以下情况时,总裁可临时召集会议。
(1)总裁认为必要时;
(2)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3)二名以上总裁办公会成员提出决策建议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时;
(4)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题由总裁确定,总裁办公会成员及总裁要求出席的人员,可提前向总裁办公室提请需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总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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