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伟,男,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历任昆明金龙饭店副总经理,昆明阳光高尔夫俱乐部总经理,香港南岭化工(证券代码:0663)执行董事兼 CEO,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CEO。现任香港同仁金融集团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3 次,股东大会 2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局 出席股东
姓 名 参加董事局 董事局会议 参加董事局 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大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李 伟 3 2 1 0 0 2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
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
会议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
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
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上,
针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事
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
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
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1 次。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本人出席并主持了该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3 年
度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参与并完成了对公司高管
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同意《关于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 2023
年度业绩考核的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董事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9 次,本
人均出席了会议,各次会议情况见下表:
委员会 召开会议 提出的重 其他履行 异议事项
名称 成员情况 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职责的情 具体情况
建议 况 (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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