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截至 2024 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 人。
7.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2,267.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48.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143.51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
审计收费 3410.21 万元,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1家,审计收费 2530 万元。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4 年末数 6,485.12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机构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行
政处罚 1 次,除此之外,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和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先后
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有关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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