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后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明德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云南金明源物贸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金叶万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叶科技有限
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金叶利源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明德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9.1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3.95%;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生产成本、经费支出、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筹资与投资、预算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以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人力资源十三个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
的 0.3% 产总额的 0.5% 的 0.5%
主营业务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主营收入 主营收入总额的0.3%≤错报 错报≥主营收入
总额的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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