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5-17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
了具体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
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局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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