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SZ00081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持股
$冰轮环境(SZ0008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含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不过,若持股5%以上股东仅减持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的股份,且单次减持比例小于1%时,可豁免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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