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5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8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92 元/股
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创维数字”)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118 名激励对
象 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0.75%。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18 人,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6、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92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9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
7、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
售: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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