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4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基于该 23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记录,结合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9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19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系其基于对市场公开信息、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张知先生、董事应一鸣先生、财务总监王茵女士在自查期间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施驰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王茵女士在自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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