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
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
为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 ESG 委员会委员,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 ESG 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执行 ESG 委员会的决议、推进公司 ESG 日常工作的开展等职责事项。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关注并研究 ESG 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 ESG 战略及规划与时俱进,
且符合适用的法律、准则和监管等要求;
(二)对公司 ESG 工作开展研究、分析和评估,确定 ESG 工作方向,提
出 ESG 发展建议,提升公司 ESG 治理能力;
(三)监督公司各业务板块 ESG 体系的运行,审查公司业务对环境、社会的影响,并就提升公司 ESG 议题表现提供建议及方案,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 ESG 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公司 ESG 工作进展、
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关注议题并针对公司 ESG 管理提出改进与提升的建议;
(五)审议公司 ESG 相关报告,如涉及董事会审议事项,则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规则、本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要求履行的或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
(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
(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和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规则、本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要求履行的或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 ESG 工作组负责做好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有关方面的资料,并向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公司 ESG 委员会根据 ESG 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将审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传达给公司 ESG 工作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ESG 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 3 天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全体委员,但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