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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23:02:18 股吧网页版
创维数字: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4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创维数字”)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出售子公司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驰电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法律法规、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如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公司长期发展,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减少关联交易,规避同业竞争,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拟以 11,644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蜂驰电子公司 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00 万元人民币),同时创维集团以其持有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时达公司”)的 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评估作价 10,420 万元人民币对蜂驰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对应注册资本为 357.95万元人民币)。深圳创维数字拟放弃对蜂驰电子公司本次增资金额 11,462 万元人民币的扩股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前,深圳创维数字持有蜂驰电子公司 84%股权,本次出售股权暨增资扩股交割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的蜂驰电子公司股权预计将下降至32.40%(最后以实际工商登记所载为准),蜂驰电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对方为创维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创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施驰、林劲、赫旋、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按累计计算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故该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9193X1

注册号:440301503357688

认缴出资额:18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劲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 22-24 层

成立日期:2000 年 06 月 07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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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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