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及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工作组由审计委员会指定一名委员具体分管和安排具体工作。审计工作组成员由分管委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并指定审计工作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对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与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评议,作出相应的
决议,并将下列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程序;
(四) 对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
两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在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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