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审计报告
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179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3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合并利润表 2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3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7 母公司利润表 7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10 财务报表附注 11-10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审 计 报 告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518Z1798 号
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时达技术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8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安时达技术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8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时达技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时达技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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