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37,644.4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27,068,505.5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59,110,393.39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189,503,215.14 元,公司 2024 年度
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 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预计数) 0(实施数) 0(实施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3,037,644.49 8,851,101.26 84,975,464.13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9,110,393.39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89,503,215.14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35,621,403.29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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