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7-10-29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筹)招股说明书概要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5号)
(人民币普通股)
3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300万股)
主承销机构: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方式:上网发行
发行日期:1997年10月31日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要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 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招股说明书概要本身不是发售股票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股票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单位: 人民币元)
面值 发行价格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每股 1.00 4.72 0.25 4.47
合计 30,000,000 141,600,000 7,615,000 133,985,000
一、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本说明书 指 本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或公司 指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筹)
发行人 指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筹)
发起人 指 北京京西经济开发公司
股票 指 本公司发行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职工股 指 本公司本次向公司在册职工发行的记名式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指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指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三山两寺 指 灵山、百花山、妙峰山、潭柘寺、戒台寺
二、绪 言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法规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旨在向社会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和认购的各项有关资料。 本说明书已经发行人筹委会全体成员批准通过, 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本公司筹委会成员愿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三、新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 行 人: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筹)
负 责 人: 刘利华
拟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5号
联系电话 : (010)69831967
传 真: (010)69831957
联 系 人: 王维良 郑长青
(二)、主承销商 :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沛
注册地 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南方国际大酒店12层
联系电 话 : (010)67642135,67642137
传 真 : (010)67617384
联 系 人: 陈吉吉 郭群 周宁
(三)、副主承销商: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虹海
注册地 址 : 北京朝阳区团结湖北路6号
联系电 话 : (010)65008086,65019998-4422
传 真 : (010)65011829
联 系 人: 郭力帆 樊大志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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