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2024 年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1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瑞诚审字[2025]第 50224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邓丽、李会静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文化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文化,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7 所述,北京文化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31,692.97 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北京文化关键业绩指
标之一,可能存在北京文化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相关投资协议、销售合同以及各项支持性文件,结合影视项目上映或播映时间,判断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3)获取影视项目收益结算表,结合相关合同协议、电影票房统计数据,核对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4)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实主要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重要客户执行访谈程序,了解交易客户的背景、交易的商业理由,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7)评价不同业务类型收入列报和披露的恰当性。
(二)存货/预付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和附注六、5 所述,北京文化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 73,789.25 万元,跌价准备余额
53,657.25 万元,存货账面净值 20,132.01 万元。北京文化将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制片款)视同存货管理,按项目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存货和预付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合计 115,296.0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43.33%,由于存货余额重大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并评价公司存货减值计提政策的适当性;
(3)检查公司投资的影视剧项目所处阶段,分析项目未来计划,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存货减值迹象;
(4)按确定的存货减值计提方法重新计算期末存货减值准备,复核管理层存货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5)检查与存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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