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依法运作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本报告期内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报备制度。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同时,监事会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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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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