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9-11-26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9年11月19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6位董事5位出席会议,董事郭春山先生因出差在外缺席,监事会召集人代表监事会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利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为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扩大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决定由本公司与北京龙凯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龙凯和”)共同投资兴建武夷山市国际花园酒店(下称“武夷山酒店”)。
经协商,双方同意将武夷山酒店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900万元,占45%的股权,龙凯和出资1100万元,占55%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委派人员作为武夷山酒店的总经理,全面负责酒店的经营管理。
二、为优化资产结构,集中力量做好做大主营业务,决定将本公司全资所属北京市瑞驰钻石厂整体转让予北京京西经济开发公司,转让价格为钻石厂经评估确认后的资产净值为准。转让收入用于投资新的旅游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1999年8月31日,钻石厂帐面净资产值为2980万元,经评估净资产值为3029万元。该评估报告正在报财政部确认中。
北京京西经济开发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71.43%股份。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工业、农业、通讯技术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信息咨询等。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5号。法定代表人:杨锡铨。
该项决议因与董事邓秀泉先生存在关联关系,董事邓秀泉先生回避表决;该项决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妙峰山项目、灵山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一)妙峰山项目
1、项目概况
妙峰山万亩玫瑰、千亩樱桃观光园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整个项目包括修建、扩建道路(520万元)、平整花地5000亩(510万元)、水利配套(750万元)、电力增容(300万元)、千亩樱桃园(120万元)等工程,项目预算22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3年(含建设期)。公司上市后已按《招股说明书》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截止1999年6月30日,公司已先后对庙区房屋、设施维修,牌楼建设,供水工程建设等工程拨付资金共计1151万元。
2、变更原因
关于修建、扩建妙峰山公路17.5公里工程:工程预算520万元,现已投资400万元,该部分工程已完工。该段公路属县级公路,根据国家《公路法》的规定,不能作为本公司资产入帐,又不能在收费上为股东取得直接收益。由于此段公路的受益者除游客外,主要为当地农民群众。为此,经本公司积极协调和争取,该段公路已被列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99年度重点工程,由区政府拨款修建,故本公司所拨付的款项近期内即可收回。
关于平整玫瑰花地及种植工程、水利配套设施工程:该项目已被列入市、区两级政府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规划并对该项目加大投入(重点为与该项目相关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农业)。对此,本公司已分别在1998年报、99中报中予以披露。据统计,1998年度市区农委、计委对该项目已投资240万元;1999年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投资,鉴于该项目市区两级政府的政策性投入较大,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公司拟不再投入并收回平整花地、修建蓄水池及水渠的投资700万元,以确保投资的效益性。
3、变更方案
为谨慎、合理使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拟变更和收回妙峰山项目部分投资,合计金额1800万元,用于建设永定河水上乐园200万元及灵山滑雪场554万元,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变更后,不影响本公司继续经营妙峰山风景区。
(二)、灵山项目
1、项目概况
灵山旅游娱乐运输中心索道、滑道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计划总投资2024万元,在灵山架设高空索道并铺设滑道,增加游客娱乐设施等。公司上市后已按《招股说明书》对该项目进行投资。1998年底已投入募集资金1525万元,1999年投入募集资金48万元,合计1573万元。其中索道投资850万元,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工程723万元。索道项目已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1998年产生效益16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451万元原计划用于滑道工程项目。
2、变更原因
1998年以来国家颁布了新的林业和环保政策,滑道项目因其可能对灵山的植被和环境造成永久破坏,上市后本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反复讨论及变更设计,但难以达到有关政策要求,为此,公司放缓了投资进度并分别在1998年报、1999中报中及时披露。为保护灵山的生态环境,利于景区的长远发展,拟停止灵山滑道项目投资,对原计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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