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9-06-12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委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的投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供贵公司本次配股使用。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资料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88号和证监发字[1997]489号文批准,于199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A种股票3,000万股,其中:向职工配售300万股,向社会公众发行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4.72元。贵公司该次发行股票共募集可用资金134,038,960元(已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561,040元),于1997年11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97)京会兴字第40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贵公司招股说明书,计划对7个项目投资16,394万元。截止199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8,519.40万元,募股资金剩余部分4,884.59万元存于银行尚未使用。投资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其中:97年支出 98年支出 完工程度
北京灵山旅游娱乐
运输中心索道、滑道项目
2024 1525 220 1305 75%
北京百花山华北地区
天然植物园项目
1300 268 268 20%
门头沟潭枯寺龙宫溶洞项目
2990 862 20 842 30%
妙峰山万亩玫瑰、千亩
樱桃观光园项目
2200 93 93 4.2%
龙泉康乐中心项目
门头沟百花饭店
2980 3034.4 3000 34.4 100%
更新改造项目
北京瑞驰钻石厂
2000 1352 350 1002 68%
技术改造项目
2900 1385 1235 150 48%
合计
16394 8519.4 4285 4234.4
三、结论:贵公司董事会前次募集资金(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使用情况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与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会计师:陈 荭
中国.北京 注册会计师:曹瑞芳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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