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8-04-23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度财务报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部分 序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京西旅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7)488号]和[证监发(1997)489号]文件批准,于1997年10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300万股),1997年11月18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公司股票于1998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地1998年1月6日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分别刊登了“上市公告书”,其中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截止日期为1997年5月31日。根据有关信息披露要求,现
公布公司1997年年度财务报告。投资者若需要查询其它相关信息,请查询上述报刊所刊登的“上市公告书”。
第二部分 公司简介
一、公司法定名称: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 JING JINGXI TOURISM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JXTD
二、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5号龙泉面花宾馆四
、五层
邮政编码:102300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利华
四、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人员:曾鸣
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9831967
传真:(010)69831957
五、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西旅游
股票代码:0802
第三部分 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陈荭、曹瑞芳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98)京兴字第183号。
二、会计报表(附后)
⑴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⑵损益表
⑶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概况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是由北京京西开发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于1997年11月18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北京郊区规模较大的涉外旅游旅店-龙泉宾馆为龙头,以灵山、妙峰山、百花山、戒台寺、潭柘寺等自然风光及人文景观为依托,着力发展京西旅游事业。
公司主营:旅游项目投资、饮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出租汽车客运、旅游信息咨询、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宝玉石加工、建筑工程施工。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⑴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⑵会计年度
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⑶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
1、编制方法: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
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会工字(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求的复函》等文件的规定,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合并时,公司的重大内部交易和资金往来均相互抵消。
2、编制范围:
全资子公司:北京市瑞弛个别石厂。注册资本123万元,该公司主
要从事钻石、珠宝首饰加工。
控股公司: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美元,本公司
占股权68.5%。该公司主要从事客房出租、中西餐厅、酒吧、咖啡厅、
美容室。
⑷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
采用借贷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⑸外币核算方法
以人民币为计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按当月1日的市场汇价合
成计帐本位币计帐,年末将外币帐户余额按12月31日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与原帐面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⑹坏帐核算方法
本公司不计提坏帐准备,发生坏帐时采用直接冲销法计入当期费用。确认坏帐损失的标准为:
1、因债务人单位撤消,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
2、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部分;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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